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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都是谁?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但是,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有些不种地,而是将地转包给他人或者流转给他人。而有些种地的农民,却没有承包经营权。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稳妥处理。
2、补贴资金咋分配?
  中央财政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分配给我省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根据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情况,省财政按照2014年下达各地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在扣除20%的“综合直补”资金的基础上,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各县(市、区)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3、补贴面积咋界定?
  以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
4、补贴资金咋兑付?
  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折账户。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农户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农户固定补贴存折(卡),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5、徇私舞弊咋查处?
  各市、县(区)、乡(镇)都要组织专门督导组,特别是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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